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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14岁少年配6种钥匙专盗车 半年犯案30起
作者:颍州晚报 来源:颍州晚报 发布时间:09/12/13 17:08:44 浏览:

  晚报讯(记者 杨治好 见习记者 曹亚 张玉荣)今年5月以来,“90”后少年王某只身一人来到阜城,花光了所有的钱后,打起盗窃的歪主意。半年内,王某疯狂盗窃23辆自行车、7辆电动车。近日,王某在港利乐家生活购物广场盗窃电瓶车时被民警抓获。

  12月3日18时,市公安局三岔路口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后,来到港利乐家生活购物广场,与广场保安联手布控,将正在行窃的王某抓获。

  王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今年5月份以来盗窃23辆自行车和7辆电动车的犯罪事实。王某还交代盗窃的车辆卖给了肿瘤医院附近废品收购点的董某。民警再次出击抓获了董某,并执行刑拘。

  据了解,王某是颍泉区伍明镇人。上小学时,父母离异,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对其生活学习一概不问。不久,父亲再婚,有了继母的王某并没有得到幸福,反而从家庭得到的关爱越来越少。无人管教的王某经常旷课,小学五年级便辍学。

  在家玩腻后,年仅14岁的王某只身一人来到阜阳。因为无处落脚,王某长时间在市啤酒厂附近的网吧上网。实在没钱的时候,王某只好饿着肚子睡在大街上。

  在街头,王某看到许多人停放自行车或电动车时都不上锁,便动起了歪脑筋。他特地配了6种不同类型的钥匙,连续几次得手后,以为自己找到了赚钱的“法宝”,他开始更加频繁地在公共停车场盗窃自行车、电瓶车。

  12月3日晚6时许,因手中无钱挥霍,王某再次来到港利乐家生活购物广场,发现门口停放一辆无人看管的蓝色电动车,便上前撬锁行窃。屡屡得手的王某这次栽了。

  警方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王某应被行政拘留10日,但因其不满16周岁,拘留没有执行。“希望王某的家人能够将王某带回家好好关心和管教。”采访中,民警担心王某出去后如仍无人看管,可能会再次犯案。(源文来自: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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