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车辆政府拿钱收购,前三天主动交车另有奖励
晚报讯(刘成 郑磊)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阜城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市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房产局管负责人,就阜阳城区即将全面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活动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通报。根据《阜城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自2009年12月20日起,在阜阳城区内全面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活动。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城乡环境不断改善,尤其是阜城的市容市貌变化很大。但是,由于从事非法客运的电动三轮车日益增多,加之很多外省外市的人员也加入非法客运队伍,严重影响了阜城交通秩序和文明城市创建,直接威胁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我市交通安全的最大隐患。对此,广大市民反映强烈,一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向政府提交建议和提案,要求依法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行为。
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户籍在阜城建成区内非法客运电动三轮车车主的损失,市政府在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就业问题后,经研究决定:户籍在阜城建成区内的车主(下肢残疾者除外),其车辆由政府统一评估收购,收购工作由物价部门牵头,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负责人逐人逐车进行审核,按物价部门估价进行收购。车辆收购后,凡符合城乡低保、就业培训、社会救助等相关条件的车主,有关部门会为其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户籍在阜城建成区内并且下肢残疾的车主,其车辆由政府统一免费置换为代步车,代步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从事客运。户籍在阜城建成区以外的车主,予以坚决取缔,无条件退出非法客运,不享受任何相关政策。
车辆收购时间定为2009年12月20日至26日,在规定时间内前三天主动交车的,除按评估价收购外,另给于每车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对逾期不交车的,视为自动放弃,车主不再享受任何相关政策。对非法改装、拼装,擅自改变车型结构的要立即恢复原状。继续从事非法客运的,一经发现立即坚决依法查扣没收。
据介绍,为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我市相关部门还印发了包括《阜阳市城区依法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车主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及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阜阳城区依法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车主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阜阳市城区依法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特殊困难车主城乡低保实施办法》等一些配套政策。
阜城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号召:全体市民要积极配合整治活动,自觉抵制非法客运,坚决不乘坐非法客运三轮车。
